1. 新商科介绍
1.1 新商科及新教育革命
基于数字经济创新型商务人才的需要,按照新教育理念,构建新经济学、新管理学、新金融学及新法学等课程体系,并对传统课程进行数字化改造,以产学研合作形式,培养洞悉数字经济运营及规则的新型商务人才。(一切从原点出发,重新思考重新设计!)
现有商科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如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等)与工业经济生产方式相适应,难以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需要。
工业经济 | 数字经济 | |
经济学 | 如何有效地配置有形的工业商品? | 如何有效地配置无形的数字商品? |
管理学 | 如何高效低成本地组织工业商品的生产?(例:汽车生产线) | 如何高效低成本地组织数字商品的生产?(例:软件生产线) |
法学 | 确保工业社会健康运营设计的规则及其建立的秩序。 | 确保数字社会健康运营设计的规则及其建立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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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新商科方法论
1.3 数字商品生产线
2. 新商科教育教学开放创新联盟
新商科教育教学开放创新联盟(以下简称联盟)由数字经济创新企业、经管法高共同发起的非营利组织,联盟基于共识、开放、平等、共享、协作及全球化运作模式,探索数字经济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模式,并推动形成数字经济及管理创新理论,培育具有数字世界观和数字思维方式洞悉数字经济商务模式及运营规则的创新型商务人才。
2.1 联盟支柱与战略定位
联盟支柱国际支柱 | “一带一路”高教高科教育软实力
工具支柱 | 新商科数字化公共平台
理论支柱 | 大数据合作资产理论的社会实验
战略定位
数字世界方法论在教育教学领域的社会实验场;数字化治理在教育教学领域的社会实验场;新商科教育教学的国际合作共同体;我国高等商科教育国际化的开源模式。
2.2 联盟使命、愿景、价值观
联盟是新商科开源项目的孵化器、连接器和倍增器。基于数字经济经管法人才需求,通过对新商科课程体系开放治理,形成新商科教育教学标准,以产学研合作形式共建新商科开源生态,为新商科开源项目提供支持和应用场景。
联盟使命 | 开放创新,共建数字经济人才培养生态系
联盟愿景 | 为数字经济及管理创新人才裴昂提供中国方案、中国智
联盟价值观 | 开放透明,协同创新
2.3 依托及建设组织
依托组织:中国信息经济学会
建设组织:中国信息经济学会人工智能与变革管理专委会;上海开源信息技术协会
2.4 发起单位及理事单位(第一批)
(按笔画顺序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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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学(管工/计算机,华北)、东北财经大学(经管,东北)、中山大学(工商,华南)、上海交通大学(法学,华东)、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经贸/交叉/金融,华东)、山西财经大学(工商,中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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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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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集团、腾讯集团、SAP、IBM、易路人力资源科技、分布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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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盟每年组织两次线下工作会议,由各高校轮流主持。
联盟理事长 | 新商科教育教学开放创新联盟隶属中国信息经济学会,中国信息经济学会理事长自然接任联盟理事长。
技术监督委员会主任 | 新商科教育教学开放创新联盟委托上海开源信息技术协会托管,上海开源信息技术协会秘书长自然接任联盟技术监督委员会主任。
2.5 组织架构
联盟的主要机构由理事会、技术监督委员会、监事会和秘书处等组成。
理事会
理事会是联盟的规则制定机构,负责审议和修改联盟章程等。理事会设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从理事中选举产生,理事长是联盟的法定代表人。
监事会
监事会由开源专业人士组成,负责联盟开源文化及价值观建设,确保联盟业务符合开源协议及国际规范。
技术监督委员会
技术监督委员会是中立的技术决策机构,负责新商科课程体系建设、标准设立等相关的决策,新商科开源项目孵化和评审等。
秘书处
秘书处是联盟的执行机构,负责联盟日常运营事务等相关工作,由专职的团队提供法务、推广、社区运营、基础设施建设等支撑工作。
理事会、技术监督委员会、监事会必须以个人名义,联盟发起机构由推荐人选的义务。*
2.6 技术监督委员会
联盟技术监督委员会(Technical Oversight Committee,简称“TOC”)为新商科开源项目提供技术指导,主要承担如下职责:
1. 为新商科建设提供全球化的技术视野与指导;
2. 审核、批准新商科开源项目,孵化新商科项目直至毕业;
3. 制定新商科导师职能,审核、批准新商科导师资源池名单;
4. 促进新商科开源项目间的合作,减少冗余与冲突;
5. 辅导经管法高校新商科建设并协助新商科项目持续完善;
6. 促进新商科各项目之间的生态联系;
7. 定义开源相关的常规化实践(原则、流程)。
2.7 经管法高校
经管法高校是落实新商科建设的主体,为促进新商科建设,加入联盟的高校应:
1.成立新商科开放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院系)领导和骨干老师参与;
2.认同开源、共享理念,支持并积极参与协作创新;
3.推动新商科建设,并为其提供政策、资金、人才保证;
4.设立专人负责与联盟的工作联系;
5.发起单位拥有推荐1名技术监督委员会的权利,被推荐人应具备理工科背景、认同开源文化和价值观、年龄45以下。
2.8 成果共享
新商科建设遵循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4.0协议(CC-BY-SA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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